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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沂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有關手續辦理導則
臨沂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有關手續辦理導則
臨沂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二O二二年十一月
臨沂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有關手續辦理導則
為加快推進我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明確加裝電梯各業務環節,方便廣大業主辦理手續,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
臨沂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管理辦法》等規定,制定本導則。
一、適用范圍、項目申請流程
本市蘭山區、羅莊區、河東區、臨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臨沂沂河新區(以下簡稱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適用本導則。其他縣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參照《臨沂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有關手續辦理導則》執行。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應當以單元為單位進行申請。本單元內出資加裝電梯的所有業主為加裝電梯項目建設單位,可以書面委托業主代表(原則上建設單位可以委托不超過3名業主為業主代表),申請辦理加裝電梯相關手續。建設單位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授權委托書范本見附件3、承諾書范本見附件4)。
(一)制定初步方案。建設單位應編制加裝電梯初步方案,其內容包括:用地范圍、建筑結構、消防安全等可行性分析、加裝電梯的總平面布局等初步設計方案及草圖;費用預算及分攤籌集初步方案,對權益受損業主的補償初步方案,電梯運行管理方式及后期運行維保費用分攤初步方案等內容。
(二)征求業主意見及簽訂書面協議。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應當聽取該單元全體業主的意見,應聽取該單元加裝電梯后權益受影響的相關業主意見。加裝電梯擬占用業主專有部分的,應當征得該專有部分業主同意。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應當由該單元房屋專有部分面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書面簽署同意意見。
在業主自我協商的基礎上,建設單位應當征求該單元全體業主的意見,引導各利益相關方理性表達意見訴求,尋求各方意愿的最大公約數,妥善解決問題矛盾。
該單元全體業主協商一致后,簽署《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協議書范本》(見附件5)及協議書附件。
(三)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項目申請。本單元出資加裝電梯業主,就加裝電梯事項簽訂書面協議后,將加裝電梯事項書面向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申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做好登記。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項目申請手續辦理:
1.受理部門: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2.受理地點及咨詢電話:見附件11
3.受理材料:
(1)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項目申請表2份(見附件6);
(2)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核驗原件,留存復印件);
(3)至少一名業主身份證復印件及房屋權屬證明復印件、代理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及承諾書;
(4)業主無房屋權屬證明的,需提供業主購房合同等相關證明文件(核驗原件,留存復印件)。
(四)個人出資賬戶開立。經出資業主共同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后,由一名業主代表在特定金融服務機構開設個人賬戶,作為個人出資賬戶使用,賬戶信息填列施工合同。業主代表征求出資業主意見后,填報《個人出資賬戶開通短信通知備案表》(見附件9),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蓋章確認后,金融服務機構據此開通賬戶收支款短信通知功能。出資業主要將分擔費用足額一次性劃入個人出資賬戶,負責全程監控資金收支。期初余額低于個人集資承擔總費用,不能取得申請資格。加裝電梯期間,個人出資費用收支均通過個人出資賬戶辦理,不得劃入劃出與加裝電梯無關其他資金。
二、方案設計及公示流程
(一)委托設計。建設單位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設計單位應簽署承諾書,承諾其出具的設計方案符合《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JGJ/T 390-2016《既有住宅建筑功能改造技術規范》、DB37/T 4020.1-2020《裝配式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第1部分:技術條件》、DB37/T 5156-2020《既有居住建筑加裝電梯附屬建筑工程技術標準》等相關標準、規范。加裝電梯應在原建設項目用地界址范圍內,滿足規劃、建筑結構安全、消防間距及安全疏散等要求,電梯外觀、材質應與原樓房建筑風格相協調。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施工前,宜委托有資質的機構進行房屋結構安全性鑒定。
(二)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技術要求(見附件2)。
(三)設計方案公示。建設單位負責將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設計方案進行公示(公示范本見附件7),公示文本中應寫明異議反映的渠道(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等),公示期不少于10天。
1.公示內容:業主同意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書面意見(簽名表或者書面協議);加裝電梯設計方案及有關情況說明。
2.公示地點:擬加裝電梯所在
物業區域顯著位置及本單元出入口。其中,“
物業區域顯著位置”指
物業區域主要出入口、會所、公告欄等部位,“本單元出入口”指本單元現有樓梯出入口的顯著位置。
3.異議表達:公示期間,對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設計方案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建設單位應當會同設計單位優化設計方案,減少對相關業主的不利影響。
三、工程建設手續辦理流程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項目開工建設前,根據《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山東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建設單位應及時辦理施工等手續。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可能影響或改變供水、排水、供氣、供熱、通信、消防等設施的,應事先與相關單位溝通,提前辦理相關手續。
(一)施工圖審查
1.辦理部門:行政審批服務部門或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委托的施工圖審查機構
2.辦理方式:網上申報
3.辦理時限:7個工作日
4.申報材料:
(1)勘察報告(需補充查勘的情形提供);
(2)工程勘察合同(需補充查勘的情形提供);
(3)臨沂市勘察工程外業監督記錄表(需補充勘察的情形提供);
(4)工程設計合同;
(5)施工圖設計文件。
(二)施工備案
依據《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8號)、《山東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08號)和《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山東省人民防空辦公室 山東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關于進一步優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許可辦理環節營商環境的通知》(魯建建管函〔2021〕4號)等有關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全省行政區域內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或者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含)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法規、規章對限額以下鄉村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建設單位應當在開工前持規劃許可證(已納入豁免清單)、施工圖、施工方案等到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辦理備案。
1.辦理部門: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2.申報地點及咨詢電話:見附件11
3.辦理時限:1個工作日
4.申報材料:
(1)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施工備案表(見附件8);
(2)圖審合格證明(復印件1份,核驗原件);
(3)施工合同、方案及資質證書(復印件1份,核驗原件);
(4)監理合同、方案及資質證書(復印件1份,核驗原件);
(5)代理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核驗原件)、授權委托書及承諾書。
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施工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總費用、個人集資承擔總費用、選用電梯品牌、合同終止和賠償條款、個人出資賬戶信息、施工單位收款賬戶。
施工備案的時效為三個月,應自備案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
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應當在期滿前十日內向備案機關申請延期,并說明理由;延期以一次為限,不超過三個月。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者超過延期次數、時限的,或六個月內未通過驗收的(原則上不允許跨年度),施工備案自行廢止,取消財政補助資格,且不得列入下一年度的加裝電梯計劃。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及時書面告知申請單位,并在建設項目所在
物業區域顯著位置及本單元出入口公告。
(三)特種設備安裝申請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法》《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規則——曳引與強制驅動電梯》,電梯安裝前建設單位應及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書面告知和申請監督檢驗。
1.辦理部門:臨沂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申報地點:解放路2號臨沂市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
3.咨詢電話:0539-2652316
4.辦理時限:當場辦結
5.申報材料:
(1)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施工備案材料;
(2)《特種設各安裝改造維修告知書》(加蓋安裝單位公章)一式三份;
(3)特種設備安裝許可資質證書復印件(加蓋安裝單位公章)一份。
四、工程施工及質量安全監督
建設單位應當委托信譽好、力量強、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安裝施工應滿足DB37/T 4020.2-2020《裝配式既有住宅加裝電梯 第2部分:安裝技術規范》的要求,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監理單位進行施工監理。受委托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地方政府有關建筑施工、特種設備安裝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抓好安全生產,做好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工作,文明施工;自覺接受相關部門的安全監管,與全體業主共同承擔建設全過程的安全責任。應當采用裝配式施工,提高工作效率,縮短施工時間(不宜超過90天),在施工現場對施工工期進行公示。施工過程應采取有效措施,減少粉塵、廢棄物、噪聲等對周圍環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減少對既有住宅及周邊住戶正常生活的影響,將各種不利影響降低到最小。施工完成后應及時恢復地面、墻面等作業面,達到和諧、美觀。建設單位承擔加裝電梯工程建設全過程及建成后使用管理的安全主體責任。
所在地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部門應當做好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安全監督指導工作;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做好電梯安裝的質量監督。
五、工程驗收流程
(一)加裝電梯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共同對項目進行竣工驗收,形成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見附件10)。
(二)電梯安裝監督檢查:
1.辦理部門:臨沂市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
2.申報地點及咨詢電話:解放路2號臨沂市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
3.辦理電話:2652332、 2652333、 2652338;
4.辦理時限:5個工作日
5.申報材料:
(1) 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原件;
(2) 電梯安裝單位的施工過程記錄和自檢報告;
(3) 電梯維保合同;
(4) 電梯制造單位出具的電梯調試報告。
(四)電梯使用登記
工程竣工驗收后,建設單位應向項目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手續。
1.辦理部門: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
2.申報地點及咨詢電話:見附件11
3.辦理時限:1個工作日
4.申報材料:
(1)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表一式兩份;
(2)出資加裝電梯業主身份證復印件和受委托管理
物業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證明;
(3)電梯產品合格證(含產品數據表);
(4)電梯監督檢驗證明。
六、財政補助申請及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一)財政補助申請
加裝電梯工程并辦理完特種設備使用登記手續后,建設單位可以向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申請財政補助。
1.辦理部門: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2.申報地點及咨詢電話:見附件11
3.申報材料:具體按照《臨沂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財政補助實施方案》執行。財政補助按照各區報送的年度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計劃數量執行。
(二)住房公積金提取
實施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項目的房屋所有權人,可提取本人及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加裝電梯個人分攤費用(有住房公積金貸款未結清的除外)。
在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申請人可在住建部門出具加裝電梯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起一年內,憑相關證明材料一次性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超過其加裝電梯實際費用(不包含各級政府補助資金和電梯運行維護費用)。
1.辦理部門: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各經辦機構(區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
2.申報地點及咨詢電話:見附件11
3.辦理時限:3個工作日
4.申報材料:
(1)身份證原件或電子證照;
(2)婚姻關系證明原件或電子證照;
(3)《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原件或電子證照;
(4)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協議原件(含費用分攤方案);
(5)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原件;
(6)業主實際出資加裝電梯交款發票或收據;
(7)本人銀行Ⅰ類卡。
附件:1.臨沂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項目辦理流程圖
2.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技術要求
3.授權委托書范本
4.承諾書范本
5.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協議書范本
6.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項目申請表
7.設計方案公示范本
8.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施工備案表
9.個人出資賬戶開通短信通知備案表
10.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表
11.相關部門單位聯系電話(其中包含表1-3)
附件1
臨沂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項目辦理流程
1.制定初步方案:啟動加裝電梯程序后,業主制定資金籌集、利益相關方補償、運行維護費用分攤等方案。
2.簽訂書面協議:加強宣傳指導,化解業主之間矛盾糾紛,業主達成一致意見。
3.項目申請:業主達成書面同意意見,經過公證后,向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申請。
4.委托勘察設計:建設單位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勘察設計單位進行勘察設計。
5.施工圖審查:建設單位通過臨沂市建設工程多圖聯審系統報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
6.施工申請及質量安全監督手續辦理:建設單位到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辦理施工備案、設備安裝申請。
7.組織施工:建設單位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監理單位進行施工和監理,安全監督機構進行監督。
8.竣工驗收:建設單位組織參建單位進行竣工驗收后,申請電梯安裝檢查、電梯使用登記等手續。
9.財政補助申請及住房公積金提?。航ㄔO單位(申請人)分別到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和相應住房公積金中心辦理。
附件2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技術要求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應符合但不限于以下技術要求:
一、設計前的資料準備、補勘要求
1.收集原樓房的勘察報告、施工圖紙等原始資料,當資料不全時,應進行補充實測。
2.勘驗樓房現狀與原始資料相符合程度、施工質量、維護和安全狀況以及地基變形情況,從安全性能、抗震性能、地基變形三個方面分析加裝電梯的可行性。
當樓房為砌體結構,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不應未經鑒定和加固直接進行加裝電梯:①早期建造,未進行抗震設計,也無抗震措施;②承重墻體拆改情況較嚴重,也未采取加固處理措施;③承重墻最小尺寸、圈梁和構造柱設置等主要抗震措施不符合當時抗震標準;④地基變形造成房屋整體傾斜率超過規范標準或承重墻體開裂,且沉降尚未穩定。
二、建筑方案設計要求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不得改變原有建筑主體結構形式,除必要的入戶通道外,不得借機增加建筑面積和進行任何違法建設。加裝電梯應在原建設項目用地界址范圍內,滿足規劃、建筑結構安全、消防間距及安全疏散等要求。加裝電梯的設計方案除滿足《既有住宅建筑功能改造技術規范》(JGJ/T 390-2016)的要求外,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方案設計應綜合考慮場地條件、結構安全、救援通道、消防通道、環境改造、相互干擾等因素,盡量減少對相鄰業主在通風、采光、噪音、通行等方面的不利影響。加裝電梯的結構部分與原建筑部分禁止采用硬連接的方式。
2.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應因地制宜選擇布置位置,底層入戶方式應流線簡潔,避免迂繞。加裝電梯入戶方式分為利用樓梯中間休息平臺錯半層入戶和平層直接入戶。平層直接入戶的,進戶門位置一般應為靠近電梯側的第一間房屋(衛生間除外)的最短距離處,連廊寬度不宜大于1.5米,且不應小于1.2米。
3.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應考慮與相鄰住戶的安全防盜以及居室空間的私密性,井道維護構件宜以通透為主。加裝電梯井道宜采用H型鋼,采用方鋼的,應對方鋼內外做熱鍍鋅處理。加裝電梯井道結構采用玻璃幕墻的,應有安全的固定結構,禁止采用各類膠直接粘結。電梯井道內溫度應滿足電梯安全運行的國家標準要求,井道設計不應產生熱量積聚,應通風散熱,并確保進入井道的空氣潔凈。加裝電梯應滿足溫度、濕度要求,要做好防水處理,要有適老化設計和功能。
4.同一小區、同一類型住宅加裝電梯應在結構形式、電梯井道尺寸、位置、連廊長度、建筑風格等方面盡量一致。加裝電梯外觀、材質應與原樓房建筑風格相協調。
5.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設計總平面圖中需明確該樓房與相鄰建筑的總體關系。
6.沿城市主次干道樓房加裝電梯的,加裝電梯后退規劃道路紅線距離須滿足規劃要求。
三、消防、應急設計要求
1.既有住宅加裝電梯不應占用消防車道,消防車道的凈寬度和凈空高度均不應小于4米,轉彎半徑不應小于9米。消防車道的認定以房屋原設計圖紙為準,如原設計圖紙無明確標識或圖紙遺失,則按照加裝電梯位置距離消防車道的直線距離不大于120米即可滿足消防要求。
2.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后應保證多層住宅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6米。
3.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防火等級不應低于原建筑設計標準。如原設計圖紙無明確標識或圖紙遺失,則電梯井壁及連廊隔墻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2.0小時,樓板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5小時。電梯層門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0小時。
4.電梯井與疏散樓梯相鄰時,多層住宅建筑應采用封閉樓梯間,當戶門采用乙級防火門時,仍可采用敞開樓梯間。
5.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后應保證疏散樓梯能夠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風,樓梯間外墻上的窗口與兩側門、窗、洞口最近邊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1.0米。
6.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后應保證住宅建筑首層疏散外門的凈寬度不應小于1.1米。
7.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程應保證建筑物內的救援通道暢通,以便相關人員無阻礙地抵達實施緊急操作的位置和層站等處。
備注:具體技術要求參照《臨沂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技術導則》
附件3
授權委托書
(示范文本)
委托人(臨沂市 縣(區) 街道 小區 號樓 單元全體業主):委托人為下面房號的產權所有人,自愿簽署本《授權委托書》如下:
單元號
序號
房號
產權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托人簽名并摁手印
一
單
元
1
101
2
102
3
…
二
單
元
…
代理人(代理單位):
名稱: 證件號: 簽章:
…………
委托人現全權委托單位或(個人) 為委托人既有住宅加裝電梯一事的代理人(代理單位),代為辦理以下事宜:
一、代理人(代理單位)可以以委托人的名義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內,依法辦理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申請、建設、驗收等手續,以及依法組織加裝電梯工程的設計、圖審、施工、監理、安全鑒定等事務。
二、代理人(代理單位)可以以委托人的名義或以代理人本人的名義在 年 月 日之前向公證處申請辦理《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協議書》的公證事宜。
代理人(代理單位)在其權限范圍及代理期限內簽署的一切合法文件及辦理的相關手續,委托人均予承認,并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年 月 日
附件4
承諾書
(示范文本)
:
本人作為臨沂市 縣(區) 街道 路 號 小區 號樓 單元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業主代表,現鄭重承諾:
所提交的申請資料均真實有效,其中所有業主簽章均為其本人自愿簽署。
如因申請材料不真實引起矛盾糾紛,本人愿意自行承擔后果,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承諾人:
年 月 日
附件5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協議書
(示范文本)
一、茲有臨沂市 區(縣) 街道 路 號 小區 號樓 單元業主,經友好協商,自愿就 號樓 單元既有住宅加裝電梯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二、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涉及的全體業主(以下簡稱協議人)名單及簽署的意見如下表。擬加裝電梯單元簽署“同意”意見的協議人確認承擔包括但不限于本協議規定的相關責任和權利義務。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業主意見表
單元號
序號
房號
產權人及身份證號碼
建筑面積
(㎡)
簽署意見
(同意或反對)
產權人及
共有人簽名并捺手印
簽名時間
一
單
元
1
101
2
102
3
…
二
單
元
…
本住宅樓總戶數: 戶,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同意加裝電梯 戶、建筑面積 平方米,分別占本住宅樓總戶數的 % 、總建筑面積的 %。擬加裝電梯單元共 戶,其中同意加裝電梯 戶,反對加裝電梯 戶。
三、擬加裝電梯單元協議人就加裝電梯工程的總平面布局等初步設計方案(見本協議附件)達成一致同意意見(根據國家標準規范和政府部門要求可做相應調整)。
四、擬加裝電梯單元協議人就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程費用預算和籌集形成如下方案并達成一致同意意見:
本單元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費用預算為人民幣 元(大寫: ),由參與加裝電梯的業主按下表比例分攤、預交。工程竣工驗收結算后,根據實際支出的費用按同等比例補交或退還。加裝電梯費用具體分攤比例如下表:
加裝電梯費用分攤表
房號
產權人姓名
比例
(%)
金額
(元)
房號
產權人姓名
比例
(%)
金額
(元)
101
102
總計
元
五、擬加裝電梯單元協議人就加裝電梯利益相關方形成如下補償方案并達成一致同意意見: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利益受損方補償表
房號
產權人
姓名
補償金額
(元)
房號
產權人
姓名
補償金額
(元)
101
102
…
…
一樓業主可以無償使用電梯,不需要承擔電梯建設、運行維護、
物業費增加等因加裝電梯產生的任何費用。
六、擬加裝電梯單元協議人就加裝電梯后期運行維護費用(含電費、維修費、保養費、更新費、保險費、檢測費、管理費等)形成如下分攤方案并達成一致同意意見: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運行使用后,預收年運行維護費用 元(大寫: ),該費用根據樓層、面積等因素按下表分攤預收,年末結算公布費用明細,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不足部分按比例收取。
既有住宅電梯運行維護等費用分攤表
房號
產權人姓名
比例
(%)
金額
(元)
房號
產權人姓名
比例
(%)
金額
(元)
101
102
總計
元
根據既有住宅加裝電梯使用年限、保養程度等因素的變化,業主自行協商確定以后年度的預收費用,按照上表中的分攤比例收取。
七、擬加裝電梯單元協議人就電梯投入使用后
物業服務收費標準調整形成如下方案并達成一致同意意見(如在本協議第六條管理費中約定,則本條不再作重復規定):(內容略)。
八、擬加裝電梯單元協議人就電梯運行管理及安全責任落實形成如下方案并達成一致同意意見:
1.出資加裝電梯的業主為電梯共有人,可以共同委托
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電梯,受托人履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相關義務。共有人未委托的,由共有人或者實際管理人履行管理義務,承當相應責任。
2.出資加裝電梯的全體業主為電梯產權所有人,對電梯安全負主體責任??梢圆捎谩氨kU+服務”模式,也可書面委托已售公房原產權單位、原房地產開發企業、
物業服務企業、電梯安裝企業、項目管理企業等單位作為安全管理實施單位,按照授權委托書的委托權限,組織開展加裝電梯的安全質量監管及維護工作,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確保安全使用。
3.本單元未出資加裝電梯的業主,日后可以申請使用電梯,但需參照相同樓層業主繳納數額補交加裝電梯各項費用(一樓業主不需要補交費用)。
4.電梯使用過程中,應自覺遵守電梯安全管理規定,如違規使用造成電梯故障的,其維修費用由違規者承擔,不得從電梯運行、保養、維修費用中列支。
5.本單元房屋產權發生轉移的,原產權人應當向買受人書面說明加裝電梯相關事項,權利和義務同時轉移。
6.房屋出租給他人使用的,房主應對加裝電梯相關事項和費用與承租人做出明確約定,并負連帶責任。
7.加裝電梯運行、保養、維修等費用明細每年公布一次,參與費用分攤的業主有權參與和監督相關財務管理。
九、協議人應嚴格遵守本協議,并承擔因協議人違反本協議而依法應承擔的一切責任。
十、本協議相關業主每戶留存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本協議在由該單元房屋專有部分面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書面簽署同意意見后生效。
年 月 日
附件6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項目申請表
項目名稱
縣(區) 街道 小區號樓 單元加裝電梯項目
項目地址
縣(區) 路 號 &n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