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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安徽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關于擴大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范圍有關問題的通知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安徽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關于擴大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范圍有關問題的通知
皖人社發〔2022〕12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著力保市場主體保就業保民生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關工作要求,根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擴大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范圍等問題的通知》 (
人社部發〔2022〕31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我省落實困難行業緩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以下稱“三項社會保險費”)擴大政策實施范圍、延長緩繳期限等問題通知如下:
一、緩繳費實施范圍
(一)實施緩繳政策的困難行業,從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5個行業,擴大到汽車制造業、醫藥制造業等22個行業(行業名單附后)。
(二)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處于虧損的中小微企業(含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困難中小微企業”)。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參照困難中小微企業執行。
上述企業可自愿申請選擇緩繳一項或多項社會保險費中的單位繳費部分。
二、緩繳費實施期限
(一)困難行業所屬困難企業,養老保險費緩繳實施期限到2022年底;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緩繳實施期限到2023年6月底,企業申請緩繳期限不超過1年。原5個困難行業緩繳養老保險費期限相應延長至2022年底。
(二)困難中小微企業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實施期限到2022年底。
上述企業可自申請之月起自主確定緩繳期限,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三、緩繳費資格認定
(一)困難行業所屬企業和中小微企業認定。困難行業企業,以企業參保登記時自行申報的行業類型或在統計、市場監管等部門登記的行業類型為依據;中小微企業,以統計部門提供的信息為依據。
企業現有信息無法滿足行業類型劃分或中小微企業分類需要的,可以實行告知承諾制,由企業出具書面承諾。對劃分有異議的,可以提出一次變更申請,變更后在緩繳期限內原則上不再調整。
(二)困難企業認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省稅務局、省統計局等部門,根據繳納企業所得稅、用工量、用電量等指標,通過大數據比對確認企業經營狀況,將困難企業納入省級緩繳企業“白名單”。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合理確定困難企業認定標準,并建立市級緩繳企業“白名單”,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稅務局備案。
四、緩繳費辦理流程
(一)納入“白名單”的企業,在省集中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中進行標識,相關企業通過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大廳(網址:http://61.190.31.166:10001/ggfwwt/)登錄,在“2022年階段性緩繳申請”模塊中確認申請,直接享受緩繳政策,實現“即申即享”。
(二)未納入“白名單”的企業,可線下向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并按照要求提交有關材料、承諾書,參保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部門根據困難企業認定標準審核確認。
(三)已申請緩繳的5個困難行業所屬企業原緩繳期滿后,經企業網上確認后可繼續緩繳。
五、補繳費款時限
企業原則上應于緩繳結束次月至2023年6月底前一次性或分批補齊緩繳的養老保險費,應于緩繳期滿后的一個月內補齊緩繳的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
六、維護職工權益
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的企業,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義務。不得因緩繳社會保險費,影響職工個人權益。緩繳期限內,職工申領養老保險待遇、辦理關系轉移等業務的,企業應為其補齊緩繳的養老保險費。緩繳的企業出現注銷等情形的,應在注銷前繳納緩繳的費款。
七、加大穩崗力度
加大穩崗返還支持力度,將大型企業穩崗返還比例由30%提至50%;已按30%比例享受穩崗返還資金的,各地應按新標準補發差額,不需企業再次申請。拓寬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受益范圍,2022年因疫情防控實施靜態管理7日以上的縣(市、區),應將大型企業納入留工培訓補助發放范圍。上述兩項政策實施條件和期限與《關于落實援企穩崗有關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12號)一致。企業新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并參加失業保險的,按每人10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所需資金由失業保險基金列支,與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政策不重復享受,實施期限截至2022年底。
八、抓好組織實施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