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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甘肅省貫徹落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實施方案的通知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甘肅省貫徹落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實施方案的通知
甘政發〔2022〕37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甘肅礦區辦事處,省政府各部門,中央在甘各單位:
現將《甘肅省貫徹落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甘肅省人民政府
2022年6月8日
(本文有刪減)
甘肅省貫徹落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全國穩住經濟大盤電視電話會議部署,落實落細國務院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做好“六穩”工作,完成“六?!比蝿?,確保全省經濟在二季度企穩發力、全年穩中有進,全力完成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做到“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財政政策加力加效
1.全力推進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全面落實已有和新增行業企業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省財政在收到中央留抵退稅庫款2個工作日內,將市縣所需資金撥付到位,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還存量留抵稅額。加強退稅風險防范,依法嚴懲偷稅、騙稅等行為。
2.切實加快財政支出進度。加快預算執行進度,盡快分解下達資金,及時做好資金撥付工作。對支出進度嚴重滯后的,將在全省范圍內約談通報,并在安排下年度資金時予以核減。加大盤活存量資金力度,對結余資金和連續2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按規定收回統籌使用,對不足2年的結轉資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資金收回,統籌用于經濟社會發展急需支持的領域。加強資金調度和庫款保障,確保減稅降費和項目建設等重點需求。
3.加快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使用。建立健全專項債券資金撥付使用月通報和穿透式管理機制,第二批專項債券于6月底前發行完畢,所有已發行專項債券于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畢。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通過“債貸結合”等途徑做好專項債券項目后續配套融資。加快項目儲備,特別是新型基礎設施、新能源等國家新增納入專項債券支持領域項目。
4.引導用好政府性融資擔保等政策。建立健全風險補償機制,加大獎補支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支農支小等融資擔保、再擔保業務,給予一定比例的代償補償和適當擔保費補貼,力爭全省今年新增國家融資擔?;鹪贀:献鳂I務規模達到100億元。鼓勵金融機構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加強合作,積極拓展融資擔保、首貸擔保和中長期貸款擔保業務,不斷擴大合作貸款規模。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收取的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以上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收取的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5%。
5.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嚴格落實中小微企業預留采購份額、價格評審優惠、優先采購等惠企政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和限制中小企業自由進入本地區和本行業的政府采購市場,鼓勵中小微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加大“政采貸”支持力度。將面向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在政府采購工程領域,按照統一質量標準,將預留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份額由30%以上今年階段性提高至40%以上。
6.落實擴大社保費緩繳政策。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1年,執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在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的前提下,對符合條件地區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階段性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緩繳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對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鐵路運輸企業實施階段性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政策,其中,養老保險費緩繳期限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1年,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對受到疫情嚴重沖擊、行業內大面積出現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的其他特困行業,擴大實施緩繳政策,養老保險費緩繳期限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2年繳納養老保險費有困難的,可自愿暫緩繳費至2023年底前進行補繳。
7.加大穩崗支持力度。參保企業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5.5%的控制目標,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的,按照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計算,大型企業返還標準提高至50%,中小微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按90%返還。實施穩崗返還的地區,上年度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備付期限應在1年以上。上述政策執行期限至2022年底。拓寬失業保險留工補助受益范圍,由中小微企業擴大至受疫情嚴重影響暫時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所有參保企業。對今年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中小微企業,按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且簽訂勞動合同并參加失業保險的企業,按每人1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與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不重復享受。
二、貨幣金融政策用足用好
8.協調金融機構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貸款及受疫情影響的個人住房與消費貸款等實施延期還本付息。組織協調省內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落實對困難群體實施延期還本付息相關政策,本輪延期還本付息日期原則上不超過2022年底。對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受疫情影響隔離觀察或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金融機構對其存續的個人住房、消費等貸款,靈活采取合理延后還款時間、延長貸款期限、延期還本等方式調整還款計劃。對延期貸款堅持實質性風險判斷,不單獨因疫情因素下調貸款風險分類,不影響征信記錄,并免收罰息。用好國家汽車企業商用貨車消費貸款6個月延期還本付息支持政策。
9.加大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力度。落實好新增支農支小再貸款額度政策。按照符合使用條件地方法人機構季度普惠小微貸款余額增量的2%給予資金支持,更好引導和支持地方法人機構加大普惠小微貸款投放。依托核心企業,優化對產業鏈上下游小微企業的融資、結算等金融服務,積極開展應收賬款、預付款、存貨、倉單等權利和動產質押融資業務。
10.繼續推動實際貸款利率穩中有降。持續釋放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改革效能,發揮LPR的指導性作用,推動實際貸款利率穩中有降。加強存款利率監管,發揮存款利率市場化調整機制作用,維護存款市場良性競爭秩序。
11.提高資本市場融資效率。繼續支持和鼓勵金融機構發行金融債券,利用好“三農”、小微企業、綠色、雙創金融債券綠色通道,為重點領域企業提供融資支持。落實好國家對民營企業債券融資交易費用能免盡免政策。
12.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基礎設施建設和重大項目的支持力度。積極爭取政策性銀行、協調商業銀行進一步增加貸款投放、延長貸款期限,鼓勵保險公司等發揮長期資金優勢,加大對交通、水利、能源、物流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的支持力度。用好“政銀企”常態化對接交流機制,按季度向銀行提供“項目清單”。
13.建立落實金融支持政策清單臺賬。對全省有貸款的市場主體列出清單、建立工作臺賬,逐一對應落實金融支持政策,做到金融支持政策戶知戶曉、應享盡享。推動金融機構建立健全金融服務市場主體敢貸愿貸能貸會貸長效機制,適當簡化評審評議流程,提高貸款審批效率。金融機構貸款風險發生后需啟動問責程序的,要先啟動盡職免責認定程序,合理進行責任認定,全面落實盡職免責制度。
14.放大省級融資信用服務平臺效益。省一體化融資信用服務平臺網絡(甘肅信易貸)將納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繳納、水電氣、不動產等信息納入共享范圍,支持銀行、保險、擔保、信用服務等接入機構,共享涉企信用信息,提升服務中小微企業的能力。鼓勵企業通過“自愿填報+信用承諾”等方式補充完善自身信息,擴大市場主體覆蓋面。
三、工業經濟支撐有力
15.推動企業加大馬力生產。深入實施“強工業”行動,推動省級50戶重點調度企業擴大排產計劃,提高產能利用率,年內新增工業總產值230億元,發揮壓艙石和主力軍作用。協調中石油在甘企業石化產業升級、釋放產能。督促慶陽石化、玉門油田優化檢修方案,減少停產檢修時間。力爭三大煉廠原油加工量在完成年初排產任務基礎上再增加。促進新建成的136個項目達產見效,盡快形成工業增量。引導省內企業供應鏈上下游穩定協作關系。緊盯停產停工礦山,一礦一策助力礦山企業復產達產。
16.保障生產要素供需平衡。梳理產業鏈供應鏈企業目錄和問題清單,密切關注和監測大宗原材料價格波動和市場供需情況,定期發布重大項目建設和工業企業產品供需目錄。按照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聯合協調機制,推進落實《電力電煤保供方案》《電煤保障應急預案》《天然氣分級保供應急預案》等工業要素應急保供配套方案?,F有工業用地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通過廠房加層、廠區改造、內部用地整理等途徑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
17.強化工業調度和服務機制。堅持省市縣三級調度。落實領導包抓制度,督促省屬企業扛指標、扛任務、扛責任,提前做好原料及資金、勞動力等生產經營要素的調度保障,確保滿負荷生產。落實“助企聯絡員”機制,強化部門協調會商機制,推動產業鏈上下游合作,促進上中下、大中小、產供銷協同發展。市縣政府要加強對屬地企業疫情防控指導,強化企業員工返崗、物流保障、上下游銜接等方面的服務,確保常態化疫情防控下工業生產平穩運行。
四、穩投資政策持續發力
18.堅持“要素跟著項目走”。圍繞國家“十四五”規劃102項重大工程,立足長遠、適度超前謀劃新型基礎設施和網絡型基礎設施項目,建立上下對應的項目庫,爭取更多項目納入國家重大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各類財政性建設資金及債券資金重點保障在建項目和前期工作成熟的新開工項目。對省級以上重大項目和民生工程用地全面保障,不與存量土地處置掛鉤;授權委托市級政府審批城鎮批次建設用地,提高市縣用地自主權。
19.加快推進重大水利工程。加大白龍江引水、引哈濟黨、黃河甘肅段河道防洪治理等重大水利工程推進力度,力爭年內獲批開工。加快實施大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大中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江河主要支流治理、淤地壩建設、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等水利工程。
20.加快推進生態環保項目。加快甘南黃河上游水源涵養區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推動涇河、祖厲河流域綜合治理等項目,確保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落細落實。按照《黃河流域蘭西城市群甘肅片區生態建設行動方案》,全面推進黃河干流生態廊道貫通等重點項目。實施歷史遺留廢棄礦山修復示范項目,加大綠色礦山建設力度,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創新融資模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修復。
21.加快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力爭蘭張三四線武威至張掖段、平慶鐵路、G1816烏瑪高速蘭州過境段、G6京藏高速尹家莊至河口段擴容改造等項目盡快獲批開工,臨夏機場、平涼機場等項目前期工作取得實質性進展。啟動既有運營政府收費還貸高速公路提質改造工程,加快普通國省道建設。在完成既定1萬公里以上自然村(組)通硬化路、改造農村公路危橋100座、實施村道安防工程3000公里基礎上,再啟動建設1000公里自然村(組)通硬化路、改造農村公路危橋50座、實施600公里村道安防工程。實施高速公路“開口子”拓展工程等九大行動,提升公路運輸增值服務,推動形成路衍經濟產業鏈和產業集群。
22.推進實施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統籌城鎮化和強縣域行動銜接融合,精準把握功能定位,以城市服務型、工業主導型、農業優先型、文旅賦能型、生態功能型為重點,鼓勵市縣立足特色優勢,全面落實我省2022年度強縣域行動任務清單,加快實施以環境衛生、市政公用、公共服務、產業配套等領域為重點的補短板項目。加快推進天水、平涼國家海綿城市建設示范工程,高質量推進榆中、敦煌國家級縣城補短板示范建設。編制完善專項規劃,結合城市老舊管網改造、道路改造等因地制宜有序推進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督促落實管廊有償使用制度,引導形成合理收費機制。加大對園區“七通一平”、公共服務平臺、標準化廠房、污水處理和檢驗檢測設施等配套基礎設施投入力度。
23.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用好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資金,聚焦深度貧困地區、大型及特大型安置區,持續改善農村公路、農村供水、基礎教育、醫療衛生等公共服務條件。繼續實施脫貧地區鄉村特色產業提升行動,全面落實現代絲路寒旱農業優勢特色產業三年倍增行動計劃。通過引導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等經營主體與農戶建立利益聯結機制,增加農民收入。開展數字鄉村建設試點,加快農村光纖寬帶、移動互聯網、數字電視網等發展,全面完成玉門、高臺、皋蘭國家數字鄉村試點。落實“5155”鄉村建設示范行動,以農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農村廁所改造、村莊清潔等為重點,全面完成示范任務,打造宜居宜業美麗鄉村。
24.穩步實施生態及地質災害避險搬遷工作。加快實施生態及地質災害避險搬遷,4年內投入財政資金約130億元,完成12個市州74個縣市區地質災害威脅區、河湖管理范圍、地震災害危險區、生態敏感區、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范圍內12.98萬戶51.14萬群眾搬遷,優先搬遷白龍江流域文縣、武都區、舟曲縣受地質災害威脅嚴重的群眾。其中,2022年投入財政資金40億元,完成安置房、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項目,拉動家居、家電等消費。落實“一戶一宅、建新騰舊”政策,爭取遷出區土地整治和生態修復治理項目,推進遷出區宅基地復墾復綠。開通綠色審批通道,對安置用地實行應保盡保。
25.加快推進重大外資項目吸引外商投資。嚴格執行外商投資準入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確保省內外資企業同等享受各類助企紓困政策。鼓勵符合條件的省內企業通過發行中長期債券的方式到國際金融市場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和“專精特新”企業開展外債便利化額度試點,進一步拓寬企業跨境融資渠道。加快建設新開行貸款蘭州新區向西開放新樞紐多式聯運等項目,盡早開工亞行貸款鄉村振興環境可持續發展等重點外資項目。
26.加大盤活存量資產力度。落實“增存掛鉤”機制,加大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清理處置,引導新上項目優先使用存量土地。對可以使用劃撥土地的能源、環境保護、保障性安居工程、養老、教育、文化、體育及供水、燃氣供應、供熱設施等項目,除可按照劃撥方式供應土地外,鼓勵以出讓、租賃方式供應土地。支持市縣政府用國有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或者入股的方式提供土地,吸引社會資本共同投資建設項目,土地收益市縣留成部分納入政府預算管理。鼓勵市縣政府將基礎設施項目周邊的砂石料資源及其他礦產資源等,依法依規以公開方式出讓給社會投資人或項目建設外的其他社會投資人,出讓收益地方分成部分按照有關規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