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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于印發《資產管理產品相關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
財政部關于印發《資產管理產品相關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
財會〔2022〕14號
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財政部各地監管局,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明確適用《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銀發〔2018〕106號)的資產管理產品的會計處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企業會計準則等有關規定,我部制定了《資產管理產品相關會計處理規定》,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反饋我部。
附件:資產管理產品相關會計處理規定【見附件】
財 政 部
2022年5月25日
財政部會計司有關負責人就印發《資產管理產品相關會計處理規定》答記者問
2022年6月2日 來源:會計司
近日財政部印發《資產管理產品相關會計處理規定》(財會〔2022〕14號,以下簡稱《規定》),財政部會計司有關負責人就《規定》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制定《規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制定《規定》主要基于以下考慮:一是配合落實《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銀發〔2018〕106號,以下簡稱《資管新規》),細化對資產管理產品(以下簡稱資管產品)會計處理的指導,助力資管行業健康發展。二是解決資管產品因自身經營特點和監管要求等面臨的特定會計問題,推動資管產品嚴格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提升會計信息質量。三是統一各類資管產品的會計實務,提高資管產品會計信息的可比性,更好地服務投資者的決策需求。
問:《規定》起草發布經歷了哪些過程?
答:為起草發布《規定》,我們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是開展前期研究。通過專題研討、實地調研等方式,充分聽取資管產品發行機構、行業協會、會計師事務所和相關監管機構等方面意見,梳理相關會計問題。
二是研究起草初稿。在充分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結合行業實際起草形成內部討論稿,并采取多種方式內部征求意見和開展研討,進一步修改完善。
三是公開征求意見。2021年9月30日發布《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征求<資產管理產品相關會計處理規定(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財辦會〔2021〕34號),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四是正式發布。在反復研討、多次征求監管部門意見、召開監管協調會溝通意見的基礎上,財政部會計司根據各方面反饋意見對征求意見稿作了進一步修改完善,履行審核批準程序后,于2022年5月正式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