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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青島片區管委青島前灣保稅港區管委關于印發《青島自貿片區促進融資租賃發展扶持辦法》的通知
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青島片區管委青島前灣保稅港區管委關于印發《青島自貿片區促進融資
租賃發展扶持辦法》的通知
區各部委,區直各單位,駐區各單位,區直屬企業:
為深化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推動金融與產業深度融合,吸引金融
租賃公司、國內頭部融資
租賃公司、省內有影響的融資
租賃公司集聚片區,打造具有自貿區特色的融資
租賃產業集群,推動融資
租賃業做大做強,引導行業合規經營、有序發展,制定《青島自貿片區促進融資
租賃發展扶持辦法》,該辦法已經管委研究同意,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青島片區管委
青島前灣保稅港區管委
2022年11月4日
青島自貿片區促進融資
租賃發展扶持辦法
第一條 為促進青島自貿片區融資
租賃行業高質量發展,支持片區融資
租賃公司做大做強,鼓勵融資
租賃公司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拓寬中小微企業融資渠道,服務產業轉型升級,根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融資租賃業發展的指導意見》 (
國辦發〔2015〕68號)、《
關于印發青島市支持金融業高質量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
青政辦發〔2021〕9號)等有關規定,結合片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的融資
租賃公司,是指在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青島片區(以下簡稱“片區”)內依法進行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的,包括金融
租賃公司、納入山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監管名單的融資
租賃公司、融資
租賃公司分支機構在內的存續經營企業。
第三條 對在片區新設立的金融
租賃公司,按其實繳資本金的2%給予落地扶持,最高不超過1億元。
對在片區新設立的融資
租賃公司,實繳資本金在2億元以上的,按其實繳資本金的1%給予扶持,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對已設立的或從青島市域外新遷入的金融
租賃公司或融資
租賃公司,實收資本每增資1億元以上的,按增資額的1%給予扶持,該項扶持總計不超過1000萬元。
第四條 對在片區新設立或從市域外新遷入的金融
租賃公司或融資
租賃公司,自公司產生區域經濟發展貢獻起5年內給予一定扶持。
第五條 在片區新設立的開展飛機(含直升飛機等)、船舶、大型設備等融資
租賃業務的SPV公司,對公司存續期間產生的區域經濟發展貢獻給予一定扶持。
第六條 在片區新設立的各類融資
租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