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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關于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展期內銷售的進口展品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關于中國國際
服務貿易交易會展期內銷售的進口展品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
關稅〔2021〕42號
北京市財政局,北京海關,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北京市國際
服務貿易事務中心:
為支持辦好中國國際
服務貿易交易會(以下稱服貿會),經國務院批準,現就有
關稅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對服貿會每個展商在展期內銷售的進口展品,按附件規定的數量或金額上限,免征進口
關稅、進口環節
增值稅和
消費稅。附件所列1-5類展品,每個展商享受稅收優惠的銷售數量不超過列表規定;其他展品,每個展商享受稅收優惠的銷售金額不超過2萬美元。
二、享受稅收優惠的展品不包括煙、酒、汽車、列入《進口不予免稅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的商品、瀕危動植物及其產品,以及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