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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德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寧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明確全市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管轄范圍的通知
寧德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寧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明確全市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管轄范圍的通知
寧勞人仲委〔2021〕2號
各縣(市、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為方便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依法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理順全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案件管轄分工,提高我市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效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
人事爭議處理規定》、《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明確福建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范圍的通知》(閩人社文〔2018〕25號)等規定,現就全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案件管轄范圍通知如下:
一、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范圍
(一)在我市蕉城區及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市區”)用工的由國家、省和市級主管部門注冊登記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