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登錄 下載全文
2021年各地契稅稅率及減免政策一覽表
2021年各地
契稅稅率及
減免政策一覽表
《中華人民國共和國契稅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契稅法第三條規定,
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具體適用稅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決定。小編努力統計了相關省份的稅率及免減規定,能力不足,疏漏之處,還請以官方文件和答復為準。
地區
稅率
優惠條款
文件依據
3-5%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稅: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于辦公、教學、醫療、科研、軍事設施;
(二)非營利性的學校、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于辦公、教學、醫療、科研、養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灘土地使用權用于農、林、牧、漁業生產;
(四)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
(五)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六)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對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業改制重組、災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規定免征或者減征契稅,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一)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減半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征收契稅。
《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
財稅〔2010〕94號
)
(一)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
(二)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注意: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深圳市暫不實施上述第(二)項契稅優惠政策。上述政策自2016年2月22日起執行。
《
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6〕23號)
北京
3%
免減政策:(一)因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其成交價格沒有超出土地、房屋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部分。
??(二)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權屬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北京市契稅具體適用稅率等事項的決定》(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十五屆]第58號)
上海市
3%
(一)凡土地、房屋被本市區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征收、征用、拆遷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對其成交價格中不超過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標準核定的補償部分,給予免稅照顧;超過的部分,按規定征收契稅。
??(二)因不可抗力滅失本市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權屬的,免征契稅。
《
上海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關于本市契稅適用稅率標準等事項的通知》(
滬財發〔2021〕4號)
天津市
3%
免減政策:因土地、房屋被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其成交價格沒有超出被征收、征用的土地、房屋補償費的部分,免征契稅;超出的部分,應當征收契稅。
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權屬的,免征契稅。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天津市契稅適用稅率和減征免征辦法的決定》
重慶市
3%
免減政策:(一)因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選擇貨幣補償的,成交價格不超過貨幣補償部分的免征契稅,超出部分按規定征收契稅;選擇房屋產權調換、土地使用權置換的,不支付差價的免征契稅,支付差價的,對差價部分按規定征收契稅。
(二)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權屬,由區縣(自治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牽頭認定,報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同意后,免征契稅。
《
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重慶市契稅具體適用稅率等事項的決定》
江蘇省
3%
免稅:(一)因土地、房屋被本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以貨幣補償方式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成交價格未超出貨幣補償的部分免征契稅,超出部分按照規定征收契稅;以產權調換方式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不繳納差價的免征契稅,繳納差價的,對差價部分按照規定征收契稅。
(二)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而重新承受住房權屬的,免征契稅。
《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契稅具體適用稅率等有關事項的決定》
浙江省
3%
免減政策:(一)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選擇貨幣補償的,對成交價格不超出貨幣補償部分免征契稅,對超出部分減半征收契稅;選擇房屋產權調換、土地使用權置換且不支付差價的,免征契稅,支付差價的,對差價部分減半征收契稅;
(二)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權屬的,免征契稅。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契稅具體適用稅率等事項的決定》
山東省
3%
二、納稅人因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選擇貨幣補償用以重新購置土地、房屋,且成交價格不超過貨幣補償的,免征契稅;成交價格超過貨幣補償的,對差價部分按照規定征收契稅。
納稅人因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選擇產權調換而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且不交納產權調換差價的,免征契稅;交納產權調換差價的,對差價部分按照規定征收契稅。
三、納稅人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權屬的,免征契稅。
《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山東省契稅具體適用稅率和免征或者減征辦法的決定》
山西省
3%
(一)因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在本省行政區域內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其成交價格沒有超出土地、房屋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或者土地、房屋權屬調換且不繳納調換差價的,免征契稅。
??(二)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權屬的,免征契稅。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契稅適用稅率以及減免稅事項的決定》
江西省i
3%
(一)因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選擇貨幣補償用以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成交價格不超過貨幣補償部分免征契稅,超出部分征收契稅;選擇產權調換且不支付差價的免征契稅,支付差價的,對差價部分征收契稅。
(二)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在滅失住房所在的設區市范圍內重新承受住房權屬的,免征契稅。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江西省契稅具體適用稅率等有關事項的方案的決議》
湖南省
4%
二、因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以房屋產權調換、土地使用權置換方式依法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其調換、置換等值的部分,免征契稅;以貨幣補償方式重新購置土地、房屋的,與貨幣補償等值的部分,免征契稅。超過等值部分的,應當按規定征收契稅。
三、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權屬的,沒有超出原面積的,免征契稅;超出原面積的部分,按照超出部分的價值征收契稅。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契稅具體適用稅率等事項的決定》
湖北省
3%
(一)因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選擇貨幣補償且重新購置土地、房屋的,成交價格不超過貨幣補償部分免征契稅,對超出部分征收契稅;選擇房屋產權調換、土地使用權置換且不支付差價的免征契稅,支付差價的,對差價部分征收契稅。
(二)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權屬的,免征契稅。不可抗力滅失住房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認定。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契稅具體適用稅率及免征減征辦法的決定》
廣東省
3%
(一)選擇貨幣補償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價格不超過貨幣補償的,免征契稅;超出貨幣補償的,對超出部分征收契稅。
??(二)選擇房屋產權調換、土地使用權置換,不支付差價的,免征契稅;支付差價的,對差價部分征收契稅。
三、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權屬,不超過原面積的,免征契稅;超出原面積的,對超出部分征收契稅。
《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廣東省契稅具體適用稅率等事項的決定》
陜西省
3%
(一)因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選擇貨幣補償且重新購置土地、房屋的,成交價格不超過貨幣補償部分免征契稅,超出部分征收契稅;選擇房屋產權調換、土地使用權置換且不支付差價的免征契稅,支付差價的,對差價部分征收契稅。
??(二)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重新承受房屋權屬的,免征契稅。
《
陜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授權事項的方案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