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登錄 下載全文
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鐵路等票據,按規定可抵扣的進項稅額怎么申報?
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鐵路等票據,按規定可抵扣的進項稅額怎么申報?
答:根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 (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和《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
》 (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14號
)規定,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鐵路等票據,按規定可抵扣的
進項稅額,在申報時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第8b欄“其他”中。
USHUI.NET®提示:根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抵扣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